无敌天命_无敌天命小说_割鹿记_割鹿记小说 > 穿越小说 > 从战国开始掌控山川 > 第281章:秦与赵(上)
    嬴秦一行人走出乌孙后,遇到了一点小麻烦——


    他们遇到了一支禺知人部族。


    此时正值夏秋之时,


    禺知人驱赶着牛羊在河中肥沃的草场上迁移着,追逐仍旧青绿的牧草,并寻找着过冬的地方。


    在相遇之前,


    嬴辟疆还在骑着马,眺望着那无边的草原。


    他忽然对舅舅说,“我以前想过,能不能将河中变成大秦的耕地,迁移人口来这里定居。”


    “但现在看来,这里并不适合农耕,只能进行放牧。”


    小孩子的想法,


    总是一日三变的。


    嬴辟疆在洛邑跟新夏使者相见的时候,就表达过想“拿河中给大秦养马”的念头。


    但他后面又觉得:


    有平原,有河流,


    只拿来放牧,着实有点可惜了。


    于是,


    在始皇帝病倒,嬴辟疆陪伴在他身旁的时候,为了让祖父心情愉悦,身体快快的好起来,他就将自己对未来的规划,告诉了对方。


    当时的始皇帝的确笑了起来,称赞他是个有想法的孩子,并且鼓励他以后落实这个教化蛮夷的大计划。


    现在,


    嬴辟疆踏踏实实的踩在河中的土地上,才知道这里的雨水并不充分,河水流入一处巨大的,堪称海洋的湖泊后,就没办法再流入其他地方了。


    像他们路过的盐泽一样,


    湖水是咸的,


    河水也不够奔流,


    周边甚至没有树木,不足以供人砍伐建造。


    在见过了黄河的浩荡,还有秦岭的葱郁后,嬴辟疆自然会觉得河中还有很多不足。


    黑易笑道,“如果河中足够肥沃,新夏早就把这里占了,哪里还会留给禺知人!”


    诸夏的君子从不掩饰自己对土地的渴望!


    他们的祖先从黄河两岸的小小部落中走出,一直繁衍到从长城到百越岭南之地,南北都布满了炎黄的子孙。


    难道这么庞大的土地,


    是诸夏靠着哭泣得来的吗?


    明明是用仁义教化出来的!


    新夏是诸夏的分支,


    诸夏该有的东西,


    他们也并不缺少。


    怎么可能在拿下信度河,拿下恒河以后就放弃扩张,觉得满足了呢!


    如果热爱种地的诸夏君子都没能将手伸到某个地方,将这里的土地开发起来,


    那只能说明,


    这里的土地对君子们而言,不具备太大的诱惑。


    嬴辟疆因此失落起来,“这样看,我们不能在河中定居繁衍。”


    走出西域后,


    嬴辟疆虚岁便有十六了,


    于是在大家的支持下,


    他提前加冠,成为了一名没有土地、不住在宫室里,手下只有千把人的流浪秦王。


    他接下来的使命,


    便是率领自己的子民,寻找新的土地,得以让他们的文化和血脉,不断传承下去。


    而在成为秦王之后,


    嬴辟疆的追求再次出现了转变,


    他对未来的目标变得更加高远且富有野望——


    不仅仅是跟新夏住在一起,延续嬴秦的宗庙祭祀,


    嬴辟疆更想建立起新的“秦国”!


    但河中之地满足不了他的欲望,


    嬴秦只能继续追寻。


    而就在他们修整完毕,继续进发的路上,那支奇怪的禺知部族出现了。


    他们对“秦”,具有莫名的热爱和尊崇,听说嬴辟疆是秦王后,更是对之顶礼膜拜。


    据其所言,


    他们是当年目睹张仪出使西域之人的后代,一向视秦人为天神的代行者。


    如今世代传承,已有百年。


    现在再次见到秦人,只觉得十分高兴。


    “……我觉得他们应该不仅仅因为这个。”


    纱想起这个部族的领袖,


    那是一个年轻精干的女人。


    三十来岁的年纪,


    丈夫很早就病死了,


    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手段,将这个人手数百的部族,握在了自己的手心里。


    而这个人一出来,


    就盯着黑易一直看,舍不得挪开眼睛。


    在这个部族跟嬴秦交涉感情的时候,对方除了赞颂秦人和鬼神,就是称赞黑易的“美貌”。


    “草原上怎么可能养得出这般俊美的人呢?”


    “果然还是诸夏的水土养人啊!”


    她感慨着,几乎一咏三叹。


    于是黑纱就对自己的弟弟说,“不如你牺牲一下。”


    “正好你一直没有成婚,那个女子也并不丑陋。”


    黑易并不想太早的议论婚事,于是便拖了几年。


    等始皇帝去世后,黑状认为国丧之时不可大办,便又拖延。


    而等到更后面,


    自然不用多提。


    听到姐姐的话,黑易有些羞恼。


    他说,“我怎么可能出卖男色呢!”


    “那个蛮夷女子无礼至极,哪里能做黑氏的主母!”


    他拂袖而去,


    撞到了在外面偷听的嬴辟疆。


    大外甥很是渴望的看着舅舅,“真的不行吗?”


    “他们部族亲近嬴秦,人数并不如我们,而且有很多牛羊马匹。”


    这是一笔多么丰厚的嫁妆啊!


    黑易气的跳脚,“我绝对不可能屈服的。”


    几天后,


    那个部族再次同嬴秦往来,


    女首领亲自驱赶着牛羊过来,并邀请黑易和自己跳舞。


    黑易不情不愿的应下,


    毕竟嬴秦还在流浪,


    在这样的情况下,不可以轻易与人结怨。


    只是,


    当黑易踏出安全范围后,


    女首领忽然对手下招了招手,几个壮汉嘻嘻哈哈的围过来,拥着挣扎的黑易跟首领离开了。


    “这样好吗?”


    嬴辟疆亲眼目睹这一幕,耳边还有舅舅求救的声音,忍不住询问母亲。


    “她送了我们几十匹良马。”黑纱淡淡说道。


    于是嬴辟疆顿时狠下心来,不再去看黑易的背影。


    三天后,


    黑易被人送了回来,看上去有些消瘦,脚步也有些不稳。


    他说,“……我愿意迎娶云娘。”


    “之后迁移,她会跟我们一起。”


    嬴辟疆就高兴的算起了账,“这样的话,我们的人手就快两千了,牛羊马匹更是翻倍!”


    黑易气的瞪眼,“这都是我卖身换来的!”


    说罢,


    他抬起手,为自己逝去的贞操不断哀叹起来。


    但黑氏的男子,


    从来不做女儿扭捏姿态,


    在用行动接受了女首领云娘的求爱后,


    黑易的确上了心,并想办法缓和禺知和嬴秦之间的矛盾,让双方得以顺利融合。


    之后,


    队伍又浩浩荡荡的向着南方而去。


    新夏的使者因此跟他们相遇了。


    而对方,正是当年拜访过秦朝,在洛邑受到始皇帝接见的那位。


    他还很有精力,


    所以受到了国君的再次任命。


    “中原竟然发生了这样的动乱?”


    听说了嬴秦的事情后,使者很是唏嘘。


    然后,


    他便决定带着人返回,向国君禀报这件事。


    使者说,“既然有战乱,那在胜负未分之前,还是不要去掺和的好。”


    使者的命,难道就不是命吗?


    新夏从战乱中走出,至今也才二十年,使者是知道诸夏混战威力的——


    蛮夷的内斗算什么,


    诸夏君子拔刀而起,那是真要杀出个人头滚滚,户口减半,血流成河的!


    夏王听说了这件事后,也没有怪罪使者的自作主张。


    他对天下局势的变化无常同样感到惊讶。


    通过平定叛乱,从而得到万民拥护称王的新朝开创者坐在王座之上,感慨的对远来的贵客们说,“真是让人意外啊!”


    他重塑新夏的和平与稳定后,就派人前往了诸夏,拜访了横扫六合的始皇帝。


    那个时候,


    新夏很好,


    秦朝也很好。


    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。


    可十年不到,


    他还颇有治国的精力,始皇帝却已经去世了,那个让新夏震惊的大一统秦朝,也迅速落幕。


    甚至他们的君主,还流浪到了自己这边,成为了新夏的座上宾客。


    “所以说,历史总是喜欢跟人开玩笑啊!”


    秦朝这样的热烈的出现,又热烈的倒下,真是如梦似幻。


    而赵氏收留秦氏,


    又何尝不是历史的重现呢?


    夏王想到祖先的事迹,忍不住抚摸着胡须,露出了感慨的笑容。


    秦赵同为嬴姓,然而兴衰却不同时。


    赵氏的祖先造父率先受封,拥有了“赵城”作为封地,因此吸引了很多嬴姓之人前来投奔。


    当时还在给周天子当养马奴隶的秦人,便是其中一支。


    等到后面秦非子受封,并得到天子恩典,以嫡系主支的身份,获得祭祀嬴姓始祖的权力后,二者方才分家开,正式划分了各自的家氏。


    这是七百年前的事情。


    而此时此刻,


    正如彼时彼刻!


    “饮酒吧!”


    “让你我暂时忘掉那些痛苦烦恼,感念祖先的庇佑,庆祝嬴姓的后人,在今日重新团聚!”


    夏王举起手里的酒杯,对嬴秦发出那源于血脉、源于共祖的热情呼唤。


    嬴辟疆作为秦王,


    也举着酒杯,用同样的热情表达回应。


    在诸夏的时候,


    秦赵之间结下了深刻的仇恨。


    但是在新夏,


    秦赵却得以结合,并且共同塑造了这个国家的繁荣。


    毕竟新夏的子民中,得益于商君制定的流放之法,还有武安君白起的“人才出口”,祖籍秦赵的人,可实在太多了!